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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紐約時報》報導指出,Google 目前被美國華盛頓特區、印第安納州、德克薩斯州,以及華盛頓州的總檢察長起訴,原因在於 Google 針對 Android 用戶的位置資料收集方式有問題。華盛頓特區總檢察長 Karl A. Racine 在訴訟中指出,Google 拐騙用戶分享他們的位置數據。
在華盛頓特區所提起的訴訟中指稱,Google 的 Android 作業系統欺騙了他們的使用者,以錯誤的方式來告訴使用者他們是如何追蹤位置的。另外,訴訟中也指控 Google 已經讓他們的用戶幾乎不可能阻止 Google 追蹤用戶位置。印第安納州總檢察長 Todd Rokita 認為,Google 將其利潤至於用戶之上,也將該公司的收益至於法律之上。
「Google 錯誤地引導消費者相信,他們可以改變自己設備的設定來保護自己的隱私;但事實是與 Google 的陳述相反。」Racine 表示,該公司仍持續追蹤用戶數據並從中獲利。此外,在華盛頓州的起訴當中,也指稱 Google 告訴用戶,如果禁用定位服務,將會使得某些 Google 應用程式無法正常運作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