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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這樣算構成偽造文書罪嗎?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franceparis    時間: 2022-1-4 04:18 PM     標題: 這樣算構成偽造文書罪嗎?

這是有關於分財產的問題~因為過程複雜~我想先詢問其中的一個部分

請懂法律的人~可以給我解答

我爺爺大概在五年前過世~留下最後一筆值錢的土地

事情很複雜~我先簡單說~是由我大伯我爸跟小姑三人繼承這筆土地

然後分別給我大姑與二姑一些錢~將拋棄權蓋出來


我大伯在執意之下由他的兒子~當仲介~牽線買賣這筆土地

我大姑因為對財產分法不滿意~所以在蓋拋棄權的時候~一直遲遲不肯蓋

最後因為某個原因還是蓋出來了~土地就過了~也賣掉了

沒想到~大伯兒子找的代書~因為疏忽~有個土地鐵皮屋沒有過成功

再去找大姑時候~我大姑來個相應不理

大伯就自行決定去告大姑~我爸說他不想告~這件事情要去解決~不要上法院

告的過程~我們沒有去找律師~都是由大伯他們這家人去做

大伯在退回印鑑證明的時候~附上他們去找律師~跟律師簽約書

因為當初這筆土地是三人共同繼承~所以上面寫三個人共同去告大姑與二姑

我看了一下~上面的三人~只有我大伯是簽名+蓋章

他們自行去刻便章~然後在委託律師的簽約書上自行蓋上去

我爸並沒有授權我大伯去做這件事情


那不是我爸去蓋章的~請問這樣構成為偽造文書嗎?









作者: 怪傢俬    時間: 2022-1-4 06:26 PM

三師問題(律師、醫師、教師)請去問專業的......

就你的描述來說
你大伯私刻印章並且無你父親授權,即為偽照文書...
就看令尊要不要告而已。
結案......謝謝
作者: 礁溪伊莉    時間: 2022-1-4 07:02 PM

違反相關法令:

刑法 第217條
偽造印章、印文或署押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盜用印章、印文或署押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亦同

刑法 第210條
偽造、變造私文書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作者: ha5821ha    時間: 2022-1-6 05:50 PM

本帖最後由 ha5821ha 於 2022-1-6 08:23 PM 編輯

機率一半一半吧,

形式上確實應屬偽造文書,但偽造文書罪要成罪要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

如果妳大伯被告,他可以抗辯說,我偽造的目的是為了達成法律上應該的秩序狀態(也就是當初依照契約目的就是要過戶成功,這個是當初債權契約設定的目的,而因為意外原因,有部分沒過成功,而他偽造的目的,是為了要後續訴訟達成當初彼此共識的過戶),可能可用這個原因來抗辯說沒有造成損害於公眾或他人

有偽造文書之罪嫌,但也有無罪的空間,看法官態度的寬嚴

補充內容 (2022-1-6 05:57 PM):
我上面講的契約不是說形式上的紙本契約,契約本來可以是不要式,有時候彼此曾經達成的默契也可能用契約去理解,反正這事也有點複雜,就這樣

補充內容 (2022-1-6 11:43 PM):
回應點評:但你也可以說,他是為了他爸利益,整體上利大於弊,而屬無害

補充內容 (2022-1-6 11:50 PM):
而且他所謂他爸不想告,這可能也要整體看,如果後面半推半就讓他大伯去告,某程度也可能有默示他也想告的意思在內,這時候那個不法的可能性又更低

補充內容 (2022-1-6 11:56 PM):
而且,大伯可能也沒有主觀故意,如果大伯他自己認為自己在做不法的事,為何要把那個偽造的外觀給你們看?這不合常情,可能是你們有些話或默然態度

補充內容 (2022-1-7 12:22 AM):
而且上面談到:告的過程~我們沒有去找律師~都是由大伯他們這家人去做

這有一種合作感ㄟ,其實只要你爸默認讓大伯去找律師,我可以說大伯基本上沒事

補充內容 (2022-1-7 12:49 AM):
說基本上沒事可能太過武斷,但無罪的空間頗大就是
作者: 字號燁蓮    時間: 2022-1-10 04:08 AM

這樣已經構成偽造文書了

家產的事情就好好談嘛
為什麼要搞得這麼難看
都是自己親戚家人

這個告上去
是鐵定贏的
但是在情理法上面
最好還是好好溝通
作者: franceparis    時間: 2022-1-10 11:18 AM

ha5821ha 發表於 2022-1-6 05:50 PM
機率一半一半吧,

形式上確實應屬偽造文書,但偽造文書罪要成罪要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

有件事情我個人是覺得很奇怪

就是在這告的過程~我爸沒有收到任何法院的通知

我小姑也沒有

整個訴訟過程~都沒有通知我們

我們後來有去問我朋友當律師爸爸

律師說不可能~你們都要有一份

所以我不知道我大伯跟他兒子在幹嘛
作者: ha5821ha    時間: 2022-1-10 11:22 PM

franceparis 發表於 2022-1-10 11:18 AM
有件事情我個人是覺得很奇怪

就是在這告的過程~我爸沒有收到任何法院的通知

這可能也沒什好怪的,如果你大伯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的話,依民事訴訟法132條:
第 132 條
訴訟代理人受送達之權限未受限制者,送達應向該代理人為之。但審判長認為必要時,得命送達於當事人本人。

也就是可能連妳大伯都沒收到開庭的相關通知,就讓律師直接去開庭了(本人可以不用到,但本人跟相關當事人的名字可能將來都還是會出現在判決書中),初步看可能是這樣,這是兩個層次的問題,也許法官可以認為妳們不用到,但你們還是當事人

反正土地不像動產會跑,基本上也不用太擔心什

補充內容 (2022-1-10 11:31 PM):
制度會這樣設計基本上是信賴律師會當好好的橋樑,順便節省公帑(否則要是公同共有人幾十個人,這都是成本)
作者: a1017    時間: 2022-1-12 03:36 PM

這要問專業的人的比較好喔......
處理不好會很麻煩的~~~
作者: franceparis    時間: 2022-1-17 09:43 AM

ha5821ha 發表於 2022-1-10 11:22 PM
這可能也沒什好怪的,如果你大伯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的話,依民事訴訟法132條:
第 132 條
訴訟代理人受 ...

了解~在法律上這樣解釋我懂~感謝
作者: 2688350    時間: 2022-1-17 05:53 PM

你大伯偽造文書,但如果有同意授權就應該不算吧
作者: franceparis    時間: 2022-1-18 09:47 AM

2688350 發表於 2022-1-17 05:53 PM
你大伯偽造文書,但如果有同意授權就應該不算吧

我爸沒有答應

我爸媽很老派~他們不想跟法律扯上關係

我的想法是~既然律師寄來~我們就要說~我沒有答應這事情

他自已要告~跟我無關

但是上頭大大說的我懂

一般來說~法官認同是關係人~只要我們不提出異議~等於是默認

除非我們對自己的那份也有異議

不過我們真的沒有授權

理論上~三人都有這筆土地繼承權~就是啥都要三分

但是他們一家執意~由他們掌權

因為大伯兒子牽線的土地~他覺得拖下去很麻煩

所以他等於也是遊走法律邊緣
作者: akcool    時間: 2022-1-19 12:36 PM


算阿

但是吉來吉去很麻煩

整個過程令人痛苦

這種偽造文書可別不當一回事

還蠻嚴重的

不過最好還是要好好溝通

家庭和樂最重要
作者: tp6g4m4    時間: 2022-1-20 09:43 PM

當然會構成為偽造文書 但是找個律師幫忙 勝算比較大
作者: nhk12444    時間: 2022-1-21 10:24 AM

當然是偽造文書!
不過你爸爸不一定要跟你大伯翻臉相告,只要有拿到一份遺產就足夠了,通通交給大伯處理,他連律師都找好了,應該算是有點能力的人,如果你爸信任他老哥的話…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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